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星看了一眼背篓,里面装着桦树茸,淫羊藿,还有肾精茶,虽然是十几公斤,但并没占多少面积,背篓还能再装一点山珍,沈星也就没让小猞把背篓运下山。
两人一行兽,在小黑狗的带领下,继续往前走。
走了十分钟,一行人遇到了柞树群。
“这是柞树,经常长树鸡蘑。”
老赶山客沈大海认出了这种树,对沈星介绍道。
“这菌子可好吃了,拿来炒鸡或者炒韭菜,下酒那是一绝。”
沈大海舔了舔嘴唇,眼睛在这群柞树瞧来瞧去,他想采一些树鸡蘑,好回去做下酒菜。
沈星轻轻点头,现在季节不错,正是吃菌子的好时候。
“有了,那里有几朵!”
突然,沈大海眼前一亮,指着某个方向对沈星道。
沈星顺着老爹手指着方向看去,看到了五六朵颜色鲜艳的野蘑菇,那些蘑菇外表呈现橘黄色或桔红色,片片相叠,很像鸡冠子,菌肉厚实,看上去又嫩又脆。
树鸡蘑!
没等沈星开口,沈大海就向那些树鸡蘑跑去,小心翼翼地将那些菌子从柞树上摘下,放进自己的空背篓里。
“居然有这么多,儿子,这下咱们有口福了!”
沈大海化身狂热的菌子爱好者,对沈星兴奋地嚷道。
沈星嘴角上扬,被老爹这么一说,他心里也痒痒,迫不及待地想要尝尝这个“树鸡蘑炒小鸡”
美味了。
“嗷呜?”
小虎崽歪着脑袋,蠢萌蠢萌的,传出精神波动,它不理解两脚兽为啥这么开心?那不就是草吗?有啥好吃的?还不如肉呢!
沈星拿手指弹了一下它脑门,笑道:
“小屁虎,你不懂,这对我们两脚兽来讲,那可是好东西,拿肉跟我们换,我们都不愿意换的。”
沈星还真没夸大,这七八朵树鸡蘑,应该有两公斤,一公斤也就几十块钱,但如果拿到外面去,比如北上广深,这价格得翻几十倍!
尤其那些大酒店大饭店,更是一菜难求。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