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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队长。”
梁梦看到林微回来,特意站起来。
林微对她点点头,径自走回了帐篷。
其实方秀才的情况都挺正常,世道崩坏,人心同样会乱,有承受能力差的,可不就约上天台了嘛。
现在的情况看,方秀才虽说被劝回来了,但是谁又知道他是真的想开,还是假的想开呢?看来,得给他个事儿做,不然天天琢磨来琢磨去,内耗都把他自己内耗死了。
宜早不宜迟,这事儿必须得早说,不然她不放心。
林微看了一眼背篓里精神矍铄的四头小狼崽。
小狼崽这会儿正东闻闻、西闻闻。
狼和狗都是夜行动物,晚上精神好,白天睡大觉,林微干脆把小狼全丢进空间里,让他们在那片空地上撒欢儿去。
林微找到方秀才,细细问了他的家庭情况。
方秀才原名方明志,今年十八岁,是白云县人士,家中爹娘是地主,有几处庄子,日子过得不错。
去年方考中了秀才,就在准备继续往上考时,整个渝州就乱了。
林微边说边观察他的神色。
青年这会儿果然整个人有些恹恹的,林春桃分的粮食木薯煎饼、烤野猪肉,都只吃了一口。
逢大事却无定数,看来以前被家里保护得太好了,一点儿苦都没吃过啊。
“接下来,有何打算?”
林微了解了他的大概信息,就开始探查他是否还有寻死之心。
“不知。”
方明志坐在火堆旁,呆呆看着眼前燃得带劲儿的火堆。
他此刻希望自己是一颗柴,把自己投进火堆,就能变成一抔灰。
“我们红旗队,大都是不识字的泥腿子,我想,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帮大家识字。”
林微说着,观察方明志的神色。
只见他眉眼微抬,眼中突然有了光。
“教大家识字?”
他不可置信,看着林微,眼中多了几分震撼。
他为什么没想到,他可以为流民做这事儿?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对。
若你答应的话,白天跟着大家走路,晚上歇息时给大家教一两个字。
至于吃食之类的不用你管,吃用之类的,你不必操心。
逃荒路何其漫长,日复一日积累下来,大家会感激你的。”
林微说着,声音充满了蛊惑。
只是这种蛊惑又充满了力量,仿佛在给一个人注入灵魂。
“我,我可以吗?”
方明志喃喃。
他忽然想起之前某个帐篷里传出的读书声,他不知道是谁,但他知道,这个队伍里有人:()带五个儿子去逃荒,混成土匪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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