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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有了太医的说辞,她能消停一段日子,结果除了最后一步没做到,前面照样做了个齐全。
并且因为不能把她占有彻底,他满心的爱恋无处发泄,就加倍凌虐她的肌肤,每天都将她啃得青青紫紫,恨不得吃到肚子里去。
往事不堪回首,黄莺掬一把辛酸泪,真不知道自己前生是怎么熬下来的。
重生这两年中,其实黄莺也有想过,如果一开始她就喜欢他,或者他不做那么多错事。
她给他足够的安全感,他是不是就不会这样需索无度。
想是想,答案却是无解的。
因为那个时候她已经对他恨极,连话都不愿意说一句,小混蛋自小就缺乏安全感,只有一遍一遍占有她来获得心灵的短暂满足。
他们到底能不能好好相处,黄莺不敢确定。
她唯一能确定就是,面对那张异样熟悉的面孔,她再也做不到如前世那般痴缠,只为亲亲小正太柔嫩的包子脸。
说起来,她前世落得那般下场,也有几分自作自受。
喜欢小正太就喜欢呗,干嘛要死皮赖脸地亲他。
沈璋本来就是性子孤冷偏执,自己又是他人生中唯一死命往前凑的女子,还在他情窦初开前后,亲来亲去,异样亲昵,所以说,也是她活该!
重来一回,她可千万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黄莺给自己定下几点方针,第一保持适当距离,禁制摸手亲脸等亲昵行为;第二温柔相待,给沈璋春天般的关怀爱护,最好让他依赖自己,言听计从;第三努力掰正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一个开朗快乐的大好青年。
捋清了自己的思路,黄莺顿觉精神振奋,神清气爽。
她骨碌一下从床上滚下来,趴在梳妆台照镜子,镜子里映出一张漂亮得不像真人的面孔。
黄莺既得意又心塞,生得这么美,万一小混蛋再动心思怎么办?她转着眼睛快速思考,想想看,沈璋应该不是一个重色之人。
前生她确实很美,但是因着年纪比他大,心思沉重,不过才二十几岁,脸上就爬上了皱纹。
那时无数年轻貌美的少女往他身边凑,沈璋却从未动心,就知道抱着她这个老黄瓜啃来啃去,啃不够。
而且沈璋现在才八岁大,应该没有什么审美,等日后接触时间长了,他习惯自己的容颜,应该就不会惊艳了。
黄莺抠着脑袋一遍一遍回忆,最终确定,沈璋看上自己不是因为美貌,而是年幼孤独时被她作死地趁虚而入了。
这就有点像万贵妃和朱见深,特殊经历导致的畸形爱恋。
想开了的黄莺正准备换下寝衣,帘子外就传来碧柔的轻唤:“姑娘,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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