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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做杰森·弗莱德的家伙不光疯狂,身上还透一股子莫名其妙的阴邪,虽然他好似和善,脸上时常都挂着微笑,可我们三个任谁都不会认为他真的是个好脾气。
杰森·弗莱德将手雷收到怀里。
这玩意儿他的皮夹克里还挂着一堆,看他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堆玩具罢了。
可我们三个已经见识过了这玩意儿的威力,这会儿,哪怕弗莱德真的告诉我们这都是一堆假货,也没人敢去尝试一下,至少我是没那个胆子。
我们三人之所以留下来,除了畏惧弗莱德的淫威之外,还有一点,可能都是因为觉得,这个森林绝不会像现在看到的那般平静。
尤其是夜晚即将到来之际,选择露宿户外,绝对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而待在大巴里虽然同样安全不了多少,但至少会给人心里带来一丝慰籍。
…“小姑娘你别走,我的问题还没有问呢”
“你们说的话是中文还是英文,刚才离开的那些大老粗说话你们是不是都能听得懂,我记得那里头有好几个人说的都是拉丁语和西班牙语,之前我都根本听不懂,现在都跟电影上了配音似的,全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点太匪夷所思了。”
老头见杰森·弗莱德离开后,又立刻缠着李丽问了起来,李丽被老头纠缠的不厌其烦,便停下来回答说:“这些事一会再说不行吗?你想被手雷炸死我可不想,疯子我不怕,手雷我也不怕,可手里有手雷的疯子我怕得要死,求求你了,我还想长命百岁呢,你要是有什么问题的话,能不能等把车里头拾到干净后再问,我又跑不了,放心,你的问题我知道的肯定会告诉你的。”
从见到杰森·弗莱德到现在,才过了短短的时间,可从他言谈举止到所作所为上,我们已经成功的把他定义为了有暴力倾向的疯子。
疯子跟精神病还不一样,精神病是一种病症,大部分有精神病的人,其实都是不具攻击性的,可疯子却恰恰相反,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极具攻击性,所以现如今不光是我怂了,就连有着不服输精神的李丽也认了怂。
就这样,三个从心火包的人,开始了现场清理,扛死尸的活,不出意外的落在了我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
死相惨烈的哥们,我在下水道里也见识了几个,但这并不代表我已经对此应有了抗体,看着眼前三具死尸,我犹豫了,到底是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起这个责任呢,还是一路贴着怂炮的标签越走越远。
“不,我不要去背死尸,我不要。”
死的这三个人,是两个警察一个司机,都集中在驾驶坐附近,虽然死于爆炸,但其实比起下水道那几个哥们的死状,他们三个是要稍好一点的,至少他们都是留了全尸的。
但无论是不是全尸,那也是人类的尸体,荒郊野外的,谁见了不被吓破胆,躲都来不及的事儿,到我这儿还得背他们出去没天理,没人性,所以,到最后,我咬了咬牙,老子td…背了…为什么我会这么做,当然是因为发扬风格,你们以为会是什么?难道会是害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之辈,跟一个垂暮之年的老头威胁吗?呵呵,难道他们说如果我不将尸体弄出去,就让我跟尸体一起过夜,这样就会让我屈服吗?呵呵没有工具,挖坑这种艰巨的任务就很难办到了,虽然知道抛尸荒野这种事很不好,但最终我还是只能这般处理了。
对不住了各位,我也想给你们三个挖个坟立个碑,可情况也就这么个情况,实在是条件不允许啊!
你们三位晚上可千万别来找我啊!
冤有头债有主,是那个疯子炸死你们的,求你们去找他吧!
诚心诚意对着三具尸体拜了拜后,我赶紧一溜烟的跑了回去。
等到我拖着疲劳的身体回到车上时,车内的血迹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
这个时间天色已黑,一直不见踪影的杰森·弗莱德也回到了车上,然后只见他找了个车内最好的位置,倒头便睡,全程对我们三人都视若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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