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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染头发很帅,她穿黑色皮夹克也好酷,在路灯下叼着烟的场面颇有小说男主那味儿,江琳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玛丽苏的形容词都冠在她身上,什么“含笑的桃花眼”
“暧昧撩拨的言语”
“多情缱绻的目光”
……
十七岁的江琳完全不在意这个人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不在意她每天混吃等死就会逃课打游戏,跟一群狐朋狗友花天酒地,冉清岳把抽了一半的烟往她嘴里送,看她被呛得脸红就低哑地闷声笑,江琳说自己生病了,不能碰这种刺激性的东西,冉清岳笑笑,摸她的头说“好好好,下次一定记得。”
“天啊。”
她发着愣,少女怀春般在心里想,“我也好像书里的女主角。”
江琳甚至觉得喝酒、抽烟、染着满头蓝发都男人不羁气质的体现,她喝酒的坏毛病就是跟冉清岳学的,尽管她知道自己不能喝,但是总是想,这样好像能哄她高兴,于是喝了一次又一次,有了酒瘾。
那时的她就是能够被不良少年一碗白粥就哄得团团转的傻逼。
初尝禁果就是在她十九岁的时候,她那时候已经按照爸爸的安排进了当地小县城的一个小公司,每天干着复印打印做表格的工作,一个月有四千多工资,几乎一半都要供给冉清岳用。
“万一她有什么天赋异禀的才华呢?我这时候接济她,她会记得我的好的,冉清岳那么厉害,以后应该会成为富豪吧,那我的人生也好过了。”
江琳如是想着。
在冉清岳小出租屋的沙发上,她的衣服被揉成一团,被刺痛感贯穿的时候还觉得这是一种荣幸,等到冉清岳如她自己所言那样白手起家,日子肯定就好过了,到时候再把她介绍给爸爸。
她刚满二十岁的时候就怀孕了,江琳看着验孕棒上两条杠,摸着自己的肚子,还怔怔想,就算生下一个有遗传病的孩子,冉清岳应该也不会嫌弃的,她这么多年也活得好好的,她的孩子也肯定可以在她的抚养下长命百岁。
——她一定不能像自己的妈妈那样,生下孩子就不管,她一定会是一个温柔贤惠的母亲。
江琳把这件事告诉冉清岳的时候,她还如沐春风,用耳朵贴着她肚子说一定会努力挣钱,换大房子。
在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她在酒吧缭乱的灯光里捕捉到了和女人贴身热舞的冉清岳,江琳气急败坏,一边大哭一边质问她为什么这样。
冉清岳对她说:“我不是一直这样吗?你第一天认识我?”
。
那一刻,江琳脑子里如有白虹贯过。
是的,这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的,只是从前她觉得这是男人身上迷人的特质,但在自己真的走进社会步入生活以后,才发现冉清岳的所有举动,都是恶习,都让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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