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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云摇头,破晓的晨光下,日头刚刚冒出一线,那晨光穿透云层照在她的脸上,这也让她的一张脸白得发光,肌肤几近于透明,甚至,连带着脸颊处的细小绒毛也能清晰可见。
她的眉眼更是漂亮到惊人的地步。
沈美云抿着唇轻声说道,“没事,就是找我问下,沈建明的事情是不是我做的。”
沈大嫂不是个聪明的人,或许还没反应过来。
但是,沈美娟不一样,自小被父母忽视的她,向来会看人脸色,再加上还有点聪明在,自然能联想到她。
沈美云不意外。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对方竟来得这般巧合。
听到闺女的话,陈秋荷却担心起来,“你是怎么说的?”
沈美云如实道,“我没回答,让她去猜。”
她不想和沈美娟有太多的牵扯,反正都要离开北京城了。
以后,以后也不会是一路人。
既然这样,那就更没有来往的必要了。
沈家的沈建明遭到了报应,他是沈大嫂的心肝肉,他出事,等于是要了沈大嫂和沈大伯的命根子。
这一招,叫做打蛇打七寸。
沈美云向来不做无用功,只看时间早晚,只是静静地蛰伏等待机会。
一击必中。
听到这,陈秋荷松了一口气,接着,又是复杂起来,“美娟那孩子打小就敏感,会察言观色,你就算是没说,她也是能猜到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破晓的晨光下,她的一张脸莹白如玉,娇艳欲滴,好看得不像话。
她想了想安慰陈秋荷,“沈美娟猜到了,也没事。”
“咱们离开了北京,离开了沈家,以后她和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相反,没了她父母的庇佑,沈建明又出事,按照沈大嫂的掐尖要强的性格。
很快就会把她唯一的女儿,估量一个好价格卖出去的。
其实,她就是不用出手,沈美娟将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
不过,这些和他们都没有关系罢了。
再见也是陌路人。
陈秋荷低低地嗯了一声,她提着藤箱,穿着棉大衣,身姿修长,齐耳的短发带着说不出的文雅。
她叹口气,感慨道,“沈建明出了事,你大伯娘怕是要疯。”
沈大嫂一嫁进来沈家,第二年就生了儿子,也生了沈家的嫡长子。
这一直都是沈大嫂所骄傲的事情,并且以自己生了儿子为由。
处处想着能够压着她一头。
时间久了,沈建明就是沈大嫂唯一的骄傲了。
沈大嫂也一直把儿子当做心窝子,如今,心窝子被人给掏了,可不就得疯?
也如同陈秋荷说的那样。
在他们一家人奔赴黑省的时候,沈家闹腾得厉害。
大半夜的,沈大嫂突然从床上惊起坐而起,披头散发的跳下床,找着沈大伯就开始哭。
“当家的,当家的,你去救救建明啊,我梦到了,梦到了建明浑身都是血的,朝着我喊疼。”
“我的儿啊,他肯定在受罪,受了天大的罪,我这当娘的却无能为力,我疼啊,我心疼得要命啊。”
短短三天时间,沈大嫂已经不再是之前胖胖的样子。
瞧着像是瘦了一大圈,连带着脸色都跟着枯槁了几分。
沈大伯也着急,着急得嘴上起燎泡,自己唯一的儿子,还是以男女作风问题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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