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早,王维和秀娟纷纷醒来。
“金叔,早啊!”
“金叔,早。”
两个稚嫩的孩子都发现,此时的金书源正满身汗水的站在床前,满脸好奇的看着王维,目光中有些复杂的怒色。
“王维,你小子昨天夜里干嘛去了?”
王维起来揉了揉眼睛,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模样,“金叔,你在说什么?我不是一直在睡觉吗?”
金书源就指了指地面上的鞋子,“你这双鞋子我记得睡觉前很干净,你再看看现在。”
王维就低头一看自己的鞋子“咦?他怎么这么脏了。”
原来此时王维的鞋子上已经满是泥泞,原来穿在脚上的那一双球鞋已经没了模样,脚底板上都是泥水,鞋底上粘着一大块泥巴和野草的根茎。
金书源看着王维一脸懵懂的样子就有些想笑,不过一想起昨天可能就是这孩子趁着大伙儿都睡着了,偷跑去放火烧屋又有些生气。
脸色有些阴沉的说道:“昨天吴小虎的房子被人放火烧掉了,刚我去看了情况,连那条大狗都没有跑出来,一同烧死了。”
王维就有些惊讶,看了一眼金书源低着头没有说话,只是在王维眼睛里出现了一丝让金书源都有些谨慎的恨意,这小子根本就不是啥好鸟,那把大火估计就是他放的,“你一点也不惊讶?”
这时候一旁的秀娟,似乎意识到了两人的谈话,就说道:“金叔叔,吴小虎的那条狗坏死了,凶得狠它还差点咬我呢!”
金书源就摸了摸秀娟的小脑袋,“昨天晚上那条狗已经烧死了。”
王维却突然说道:“它不是烧死了,昨天就已经被人宰掉吃肉了。”
“谁宰的?那火又是谁放的?”
金书源见状追问道。
秀娟也很疑惑,回头看着王维问道:“王维哥哥,那条坏狗是你杀死的吗?”
金书源是知道吴小虎家里面有条狗的,不过不是什么名贵的狗种,只是土柴狗一条,所以昨天他发现所有人都在院子里练功的时候,那条狗被拴在靠近大门口的位置,所以才选择带着王维把小丫头从后院给偷出来。
王维矢口否认自己昨天晚上趁着所有人睡觉的光景,去到吴小虎和狐狸精家里面,给放了把火,把那个聚集很多人的地方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金书源虽然心里认定那把火就是王维放的,但是他就是不承认,也着实的没有办法。
“你这小子真的这么记仇么?”
早上的时候,众人都是很早就起来洗漱,那群侦察兵听说今天继续营救剩下被卖掉的小孩子,每个人都感觉很是兴奋。
能够在这个时间里,参与到这个事情中来很是喜欢,平时里的训练和无休止的训练到底是为什么?不就是在人民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挺身而出吗?为此,都不用王建福去动员,所有的小战士都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满血复活的整装待发。
而王维却早早地就跑出去,到了那个小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花了五六十块钱买了一大包的零食和糖果。
“你买这么多零食干嘛?战士们也不会要你的零食。”
金书源表示不是很清楚王维要干嘛?王维也不解释,给秀娟买了一套小孩衣服,这衣服是跟小旅馆的前台阿姨买的,她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小孩子,年龄跟秀娟和王维差不多。
王维就跑过去跟人家套近乎,最后花了十块钱从前台阿姨手里给秀娟和他自己分别买了一套新衣服和鞋子。
这让金书源都有些惊奇,王维这孩子看着有些小机灵,但是办起事来却比他这个成年人想的还要周到。
“刘龙。”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