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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头的气色好多了,热症也退了,这道关口看来已经闯过来了。”
“队头真是命大,伤寒症本就凶险,在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还有脸说,王队要不是为了帮你,又怎么会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么会感染伤寒症?”
一阵低低的说话声将王成从昏睡中吵醒。
这是一种王成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听着却很有韵味。
不过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听懂,可他根本没学过这种新奇的语言。
王成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怎么也睁不开。
不过听觉和嗅觉却变得异乎寻常的敏锐,不仅能够听到细微的声音,甚至还从空气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膻味。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吐蕃狗给招来。”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刚才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这是个历史名词好吧?下一刻,无数的记忆碎片就像潮水般灌进王成的脑海。
剧痛之下,王成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发现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张软榻上。
好吧,说是软榻,其实就是搭在两匹马中间的一块帆布。
“队头你醒了?”
一个面目稚嫩的年轻人走到王成身边。
年轻人顶多二十,戴着黑色幞头,穿着黑色圆领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紧接着,更多的年轻人围了过来,其他年轻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个更是长得跟铁塔似的,至少有两米出头。
王成怔怔的看着围过来的年轻人,一脸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刚刚涌入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属于这具躯壳原主的记忆。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将王忠嗣庶孙?三岁丧父,六岁丧母,不讨祖母喜爱,打小受尽家中兄弟姐妹欺负。
十八岁时投了安西军。
两年过去,现在已经当上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大历三年,吐蕃发兵十万大举进攻安西四镇。
安西四镇留后郭昕派三队人马前往长安求援。
其中一队人马走河西,一队人马走漠北草原。
而王臣所率领的这一队骑兵走的是河湟谷地。
但是这三路人马最后好像都没能到达长安城?因为安西四镇与朝廷再次取得联络已经是十八年之后,皇帝都换成了唐德宗,得知安西四镇依然还在,君臣皆恸哭失声。
即便如此,大唐也无兵可派。
安西军靠着几千残兵,又苦苦坚持了三十年。
直到青丝变白发,青葱少年变垂暮老朽,安西四镇才终于陷入吐蕃之手,此后近千年再不复为中原王朝所有。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独抗五十载,怎敢忘大唐!
所以我成了安西白发兵的一员?可是,我明明在祁连山中徒步,途中遭遇了一头黑熊,眼看着就要葬身熊吻……是了,问题肯定出在那道闪电,当黑熊向他发起进攻,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然后他就彻底丧失意识,等到再次醒转就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王臣。
好家伙,所以我是被一道闪电劈回到了大唐?而且还成了安西军的骑兵队头?“队头?队头你咋了?”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轻人伸手在王臣面前晃了晃,脸上的神情已经从惊喜变成担忧,队头不会被热症烧坏脑子了吧?“嗯?小乙你说什么?”
王臣的思绪回到现实。
既来之则安之,从现在起他就是安西军骑兵队头王臣。
可惜,麾下五十精骑已经只剩十八骑,战马更是只剩两匹。
郑乙松了口气,笑道:“队头还认得我?那就没什么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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