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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寨子里面,只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阿锦,一个是阿重,就连乌肯,都是被施以转生仪式,“死而复生”
的半活人。
他们都是“七娘娘”
的造物。
六年前的晚上,夏季,微风,腐草生萤,月色极美,微弱的荧光闪闪。
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大雨,地里积的水还没有干,被水沤过的草叶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腐烂。
温度,湿度,养分都很适合,于是萤火虫开始孵化,在皎洁的月色下闪烁着萤光。
阿锦考上了大学,阿重硬是要跟他阿姐一起睡,全家人说不动这个小霸王,也就随他去了。
阿锦从小就很疼弟弟,阿锦的阿爹阿姆是镇上的人,领了差事,驻扎在林海间,他们是“守林员”
。
为了让孩子方便上学,阿锦的阿爹提议为两个小娃开了一条山路。
山路直通镇上,不过有一段比较险峻,是经过悬崖的,阿爹每天早上都会把他们送过悬崖,剩下的路就让俩姐弟自己走。
,!
也许是生在山野之间,阿重性子古朴单纯,憨憨一个牛犊子,他闲不住,摸清了附近山林间每一寸的土地。
阿重求着和姐姐睡是有目的的,他带上了两支手电筒,把家里装水用的桶拎上了。
七娘山脉连绵不绝,横亘在阿重家和镇子间。
阿重知道附近的松林,大雨后,真菌会肆意生长,顶开地上厚厚的松针落叶,鼓起一个个小包。
那是山林间特有的美味,宽油爆炒,加点腌制的腊肉、地里种着的大蒜、辣椒,烧熟后拌上一碗蒸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可太香了。
阿锦原本是不陪阿重这样放肆的,那个好人家大半夜不睡觉跑到山间挖菌子的?凌晨两点多,姐弟俩就从家里出来,两个人也不怕。
这片林子对于两个人来说太熟了,山猪辣条野鹿什么的都被勤劳的山民们猎回家加餐了,所以安全得很。
两个边走边聊,为了照顾阿锦,作为弟弟阿重还特意放慢了脚步等她。
阿锦气喘吁吁,她招了招手:“阿重你慢点,松林间真能找到菌子吗?”
阿重大气不喘一下:“阿姐你放心,这菌子什么时候长我最是清楚,我这不是怕七娘寨那帮人早上过来把它们给采咯,他们就是一群土匪,我们要比他们早去,我这次要挖出好多好多的菌子!”
阿锦被他幼稚的发言逗笑了,想想自己确实没有过这大晚上来挖菌子的经历,马上又要去大城市上学了,以后能挖菌子的机会就更少了,于是答应了阿重陪他一起。
刚挖两颗品质极好的牛肝菌,阿锦就听见轰隆一声,地动山摇。
就像站在船上,一个大浪打来,天地似乎倒了个个,两个人站都站不住,跌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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