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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流淌过去,唐时每天的生活极其规律,可他却不觉得枯燥,只觉得充足。
每天上午雷打不动地去上学,下午教习三个小孩习字。
对了,洪钟还给他寻了一些名贵花种,唐时去了唐家后山旁的荒地将它们播了下去。
当然,唐时的想法并非是仅仅将它们培育成活就完了,他要的是一种新奇,一种能够吸引贵族眼球的新奇。
他翻遍了《名花集》,发现这上面的大部分花在前世都属于稀松平常之物,而前世那些经过人工培育出来的许多美丽的新品种在这里并没有。
他正蹲在田埂上研究着他的花,就见唐风馋着唐颂在田埂上一蹦一跳地过来了。
“小叔,小叔。”
唐颂撒着脚丫跑了过来。
他近来吃得好,脸上、身上也多了些肉,脸色也没有以前那么蜡黄了,逐渐变得雪白莹润起来,再加上他生得可爱非常,如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金童。
唐风虽没长多少肉,但明显身体比以前壮实了些,个子也抽长了点,他面上没表现出来,可心里乐呵着呢。
唐时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你们怎么过来了?”
唐风如今对唐时已然没有任何敌意了,反而,他心里很感激唐时。
“我们想过来看看小叔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他有些不自在回答道。
唐时摆了摆手,“现在没啥需要帮忙的,以后就不一定了。”
他言罢伸手揽住两小,“走,咱们回家吃饭去!”
唐家如今吃饭是真的多了三个人,唐时万万没想到赵缙也会过来一起吃饭,他本以为像赵缙这种人是不屑与他们小老百姓共食的,顶多是吩咐洪钟给他带些饭过去。
所以,在赵缙第一次出现唐家餐桌旁的时候,唐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瞅了他好久。
洪钟每天都会提供新鲜的食材,刘氏渐渐地也就没有怨言了,毕竟总的来说,还是他们唐家赚了的。
一开始,唐家老爹和唐大哥、唐二哥是拒绝的,他们觉得邻里之间吃个饭也没啥,可洪钟执意如此,他们渐渐也就随他去了。
赵续也渐渐跟刘氏她们熟了起来,刘氏也发现了她是个性格很不错的女娃娃,以前的芥蒂自然是消失不见,还经常教她如何做饭,赵续如今也能够手忙脚乱地做出几道菜了,虽然看起来依然不咋地,但至少可以入口了。
赵续自己对此感到非常开心与自豪。
今天唐庆似乎很开心,可能是因为地里的麦苗长得好,秋天会有个大丰收。
他兴致来了,便让唐年去镇上打了点酒,分别给男人们满上一碗,对赵缙和洪钟道:“我老头子不太会说话,也不讲那些虚的,这么些天的相处,我也知道你俩是性情中人,那些情分,老头子我都记在心里头,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这碗酒,老头子我先干了!”
他一饮而尽,唐大和唐二也是豪迈,紧随老爹脚步。
赵缙笑着端起碗就要饮下,洪钟张口欲言,却被他眼神止了,洪钟只好看着赵缙将酒喝完,然后自己也干了。
唐家人只有唐时知道赵缙伤还未痊愈,饮酒对身体不利,他看着赵缙没有勉强地喝下一碗,心想:这姓赵的跟以前好像不太一样了。
吃完饭,洪钟先回家去了,赵缙还陪着唐庆聊了一会儿,唐时在旁边听了,觉得赵缙真是什么话都能聊得起来,也并非以前那么摆着架子,他若是愿意,的确可以让人感到如沐春风。
“石头弟弟。”
赵缙忽然转过头来看向单手托腮坐在一旁的唐时,唤道。
唐时立刻回神,发现自己盯着对方看被对方抓包了,不过他也很坦然,自然睁着一双圆溜的眼睛看着他,用眼神示意自己听着呢。
赵缙的眼睛很深,倒不是说他的眼窝深陷,而是双眸给人的一种感觉,幽暗、深邃,似乎那里面承载了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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