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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舒一口气,识货就好,我现在可没心情给他解释这东西做工精细分量又足,肯定是你们这里没有的花样,转卖了丁不止是几个上好男奴的价钱,之类之类bb……
“这位爷可还有看上的不妨再捡一个回去,算是小店赠送,爷以后常来捧场才是!”
尖嘴猴腮带来一个肥胖臃肿,看来这便是老板了。
“不用了,倒是麻烦您把人解下来上点药吧,在下可不想带着一具尸体逛街。”
再挑一个,还要常来,小爷我自己都不知道上哪蹭饭去,带那么多人干什么,一起喝风啊!
老板干笑了数声,挥手让刽子手把人搭下去上药,又带我进了街边一家铺子,拿出一卷兽皮一样的东西摊在桌上,抬头问我:“这位爷尊姓大名?”
我无聊的四处张望,想都没想,有气无力的说道“项少龙!”
……
我翘着二郎腿歪在椅子里,无奈的揉揉太阳穴,今天怎么总做些不走脑子的事,刚刚莫名其妙的买了个奴隶,现在又乱报名字。
一时冲动,可惜了我的耳钉,那可是我身上唯一一件自己花钱买的东西……
老板手快,已在那兽皮上写了项少龙三字,在上面盖了一个墨绿色的印章,看起来像是交接手续,就好像房产卖过户一样。
项少龙起码知道自己回了秦朝,我呢?是到了哪?奴隶制社会?呃,春秋战国之前?
……不会是那么落后的时代吧!
!
!
突然感觉手指一疼,看到老板正抓住我被割破的手指抹上那“羊皮卷”
,鲜红的血盖过原来暗褐色,在兽皮上留下一个鲜艳的五角星。
我狠狠瞪了一眼胖老板,盖手印也没必要把手指划破吧,十指连心,这个疼劲儿的……要是旁边再补上四个小星星,就可以拿到奥运会场给刘翔披着跑操场了……
刽子手办事效率还挺高,我不过刚收了房本,呃,是兽皮契约,和这人口贩子闲聊了一会,我那新买的房子,恩,是奴隶,就被搭出来了,据说是上好了药、梳洗了、还换了新衣的。
头发束起来了,恩,洗干净才看出来,竟然是银白色的,尾段还带了金黄。
脸也看清楚了,挺漂亮的男孩儿,只是一道伤疤从左耳根往上挑,越过鼻梁,停在右眼下,这便是他们指的“破相”
了吧。
要我看其实挺好的,原来那张脸太过阴柔太过漂亮,那道疤反而看让他起来有了些味道!
要是放到我那时候,就是一意识流的整容手术……
应该,不过二十吧……要是把疤抹平了,再带回a大,恩,绝对就是一跟我抢饭碗的……
“……”
恩,恩?怎么就跪下了?我瞪了一眼按着他的刽子手,皱眉,上前一把拉起他,太瘦了,都硌手了!
呃……刚才没注意,这孩子竟然比我高……
我撸起他袖子,看到手腕上的白布,恩,这里都上了药,看来那刽子手还算细心。
犹豫了一下,终究不放心,又掀了衣襟,恩,也缠好了白布。
“还能走么?”
我抬头问他。
他抬头看看我,“能。”
太好了,不是哑巴也不是瞎子!
刚要出门,尖嘴猴腮突然扬声叫住我,双手捧出一个包裹给我“一套衣物,一瓶伤药,爷您收好。”
哦?还有赠品?看来我是真给多了,那耳丁,早知就给他半个了……
出了奴隶街,我转头狠狠看着刀疤少年,“你咋就这么便宜呢!”
然而看他垂首不语,我又无奈,挑起他的脸瞅了一会:“不是嫌你,明明挺好看的么!
你把自己收拾干净点,不是早不用在他手里遭罪了嘛!”
我的银耳丁子,我还是第一次觉得东西买便宜了也挺悲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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