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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诩捂住他嘴,“不困吗?”
“不困。”
简筝拉下他手,顺便跟他十指相扣,“我很想你。”
沈诩沉默了几秒,“嗯。”
“我做的菜好不好吃?”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话题拐到这个弯上的,但听得出语气有点别扭。
沈诩现在明白了简筝要的夸奖,他说:“嗯,很好吃,手艺、很棒。”
简筝很高兴,“回去再给你做。”
“好。”
沈诩并不吝啬于对简筝的夸奖。
“沈诩,我的洁癖好很多,我有看医生,现在对脏污的忍受度很高。”
他仰着脸,在黑暗里追寻着沈诩的轮廓,“你把我弄脏都没关系。”
“还有,我早就不喜欢方千帆了,他以前帮过我,所以对他可能有点盲目的崇拜?我也不确定,但我能肯定的是,我现在喜欢你。”
“你离开的两年,我每天都想给你打电话,但很怕打扰你,你有更重要的事,我不能总烦你。”
“两年太难熬了,我每一天都非常非常想你。”
简筝搂着他无声地哭,眼泪濡湿沈诩的脖颈,“我很怕你不喜欢我了。”
“你不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呢?”
他又该怎么描述等待的滋味,是只要一想到沈诩跟他结婚的日子里也是这样等着他的爱,他就难受得心脏钝痛。
“你给的戒指弄丢了。”
简筝伤心地告诉他:“我一点都不想扔,可是我后来找不到了。”
沈诩摸着他的头发,简筝非常在意那枚戒指,带着哭腔说:“那是你送我的。”
“想要?”
沈诩问。
“嗯。”
沈诩还是没有选择告诉他那枚戒指的下落,只是很温柔地抚摸他的脊背,“那是给、给筝筝的。”
简筝没从筝筝这个名字里回过神,“我没有了吗?”
“筝筝。”
在沈诩叫第二遍筝筝的时候,简筝抱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空缺的心脏角落被一点点填满,被重视被在意的感觉很美好,虽然这迟到了一点时间,但沈诩觉得这在他可承受的范围内,所以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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