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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羽没打开信,我有幸看了那封信,密密麻麻一大堆看得我头皮发麻,奉劝密集恐惧症者别去凑热闹”
“我朋友也看了那封信,字体特别丑。”
讯息。
身边有宋金这号人物,沈珠圆怎么可能逃得了。
当宋金绘声绘色谈论那封被丢进垃圾桶里的情书时,沈珠圆正在篮球馆练习投篮,下个月她要参加表演赛。
苦笑,那人还真把信丢进垃圾桶里。
球砰砰砸在拉篮板上,该死的羽淮安。
如瞬间被拔气的球体,沈珠圆瘫坐在地板上,双手往后撑,面朝天花板,闭上双眼,从眼角处渗出地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
那刻,沈珠圆似乎吃到陌生的果实。
她不清楚它长什么样的,只知道它味道不好,甚至于它难以下咽,苦且涩。
幸好,涟漪不是宋金。
周五夜晚的西区是热闹的,游客,迎来双休假日的学生,沈珠圆和涟漪走在夜市的街道上,涟漪只字未提那封被丢进垃圾桶里的情书,宋金都知道,作为事发地查尔斯高中的学生又怎么不可能知道?这晚,平常很节俭的涟漪对于掏钱这件事显得十分地慷慨,她请了沈珠圆吃这条街最贵的果汁、最大份的海鲜料理。
或许是海鲜料理加了料酒的关系,沈珠圆感觉整个人飘飘的,嘴巴一张,她开始大骂起那个让她味觉迟迟没能回来的没品家伙。
“涟漪,我现在吃什么都是苦的。”
“涟漪,羽淮安是个坏家伙,让他把信丢进垃圾桶是门面话,因为太丢脸了。”
“涟漪,那些人在撒谎,字一点都不丑,不仅不丑,上面的每个字都是我写过最最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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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字一点也不丑,也不可能丑,那每一笔都是沈珠圆写过最最好看的,她都写了一个晚上。
为什么只写“羽淮安,我特别喜欢你。”
是因为那才是最最纯粹的。
那喜欢和太阳无关、和星月无关、和风和雨和小草花朵、和这世间一切一切事物作物无任何关联,那只是纯粹的一个女孩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沈珠圆喜欢羽淮安。
特别特别的喜欢。
沿街一路狂奔,至无人所在,沈珠圆冲着夜空大喊:“等着吧,我以后再也不理那家伙了。”
“那家伙是谁?”
自问自答,“那家伙叫羽淮安,我以后再也不理会羽淮安那家伙了!
要是再理会那家伙沈珠圆就变成小狗。”
“我以后再也不理羽淮安那家伙了。”
还没过去二十四小时,却在忽然听到涉及那人的话语时竖起了耳朵。
一双眼直勾勾盯着妈妈瞧,妈妈正在讲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
由于这几天农贸市场街道处于维修阶段,车开不进去,妈妈只能把采购的食材放在手推车上。
今天采购清单多了五公斤土豆导致妈妈上坡时有些吃力,加上天气炎热,眼看手推车就要往下滑落,幸好路过的少年伸出援手。
少年还帮妈妈把食材装进车后备箱里,看着少年衬衫沾到土豆泥,妈妈心里过意不去,递了五百泰铢让少年买件新衬衫,但少年拒绝了妈妈。
事后,妈妈从停车场管理员那得知帮助她地少年就是在西区很有讨论度的飞地男孩。
这是妈妈第一次见到飞地男孩。
在妈妈的形容中,飞地男孩就是她少女时代从银幕上看到站在白桦树下,拉着手风琴的英俊少年形象,眼神清澈,五官宛如刀削般,从头发到仪表具备天鹅般优雅浪漫。
“那孩子简直就是一门艺术。”
妈妈叹息道。
周末晚上爸爸一般都在餐厅忙,晚餐就成了三个女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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