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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不可能,他对一切聚会都没有太大兴趣。
所谓的读书会,对他来说恐怕此这个更无聊。”
刘吉阳虽然不敢说对林森已经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显可以探查的喜好上来说,还是自认抓得挺准确的。
“你向来很喜欢交朋友我知道,不过倒没见过你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非要交个朋友的。
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气质独具的人。
我们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不可能培养出他那样的气质。
他很静、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间菸火,你不觉得吗?”
“不食人间菸火?你怎么用这个形容词?”
堂哥失笑,觉得这用语不是不能用,而是觉得应该有更好的修辞用来形容那个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
从高一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
刘吉阳也觉得自己的修辞能力有点抱歉,苦苦思索好一会,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语,只好作罢。
抬手指着游泳池的方向,那边有另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
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
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摺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
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
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
人长得帅就是吃香。”
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
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
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
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堂哥看了看江明绍,然后又转头看着长廊下的林森,两相对比,同意地点点头。
不过——
“就算如此,林森这个人便值得你费尽心思交往吗?他对你以后的事业有帮助,还是对你的人生有帮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为朋友,倒是从未想过他能给我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
刘吉阳朝堂哥一笑。
“瞧,这就是林森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让我在找不出他对我的未来有什么助益的同时,还会渴望与他交朋友.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他跟你本来不应该有所交集,但现在却跟你成为朋友,他是存什么心思?”
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会想跟林森这样的人结交。
但反过来想,林森为什么会跟吉阳成为朋友?对他而言,吉阳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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