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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晓晓显得分神。
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
那是父亲的老家,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肯定不会背井离乡。
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
也就说,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鸡肋。
高山是黄土高坡,遍地只见一片荒土,连根野草都没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干涸,一遇暴雨日就涨水。
真要说起来,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
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与村子里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几年过去,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
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
最少,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就算大队的人排外,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
运气好,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就算没分到,也希望离着不远吧。
容晓晓想着,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不说什么大杀四方、勇斗极品,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运道应该不会太差。
然而……她想错了。
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
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要格外的亮眼。
不仅仅是容貌亮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
漂亮的的确良衣裤,还是特稀罕的颜色,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
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嗒嗒嗒’响,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一双就得三十块,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这个颜色,我都没见过有卖的。”
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
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但穿得是破破烂烂。
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看着很乱,其实穿着还蛮舒服,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
反正从哪里来看,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
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为的就是路上穿。
她身上带着的钱不少,穿得太好在火车上太引人注目,这一路来可是看多了丢东西的乘客。
瞧了一会热闹,容晓晓又觉得无趣,开始翻兜里还有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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