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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学义决定背上刘诗妍走起来,至于狼或者其他野兽,只能凭运气了,遇上了可能就是他俩的死期。
“丫头,我俩必须走动起来,不然熬不过这个夜晚。”
顾学义像个神经病一样和没有知觉的刘诗妍商量。
他没想要对方的回复,但这样自己踏实,胆壮。
性格内向,喜欢安静的顾学义现在非常非常害怕这种安静。
这种安静就像生命的死气,他想活,活的生龙活虎。
人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一切都只能听天由命,死和活只是两个书写不同的字,没啥区别。
他经常活动在这样的地方,狼也遇到过,但那时他都在车里,也不是一个人,所以没有害怕的感觉,狼也从没主动袭击过他他从没单独遇到过狼,更别说跟狼战斗,他觉得就算有武器自己也不是狼的对手。
从心理来说,狼给他的印象就是凶猛,吃人的动物,所以他惧怕狼。
顾学义又开始仔细辨别方向,努力扭转脑子里那根出了故障的筋。
参照物昆仑山仍在那儿,不论那根筋如何执着,他这次都要沿着右侧走。
常年在这一带活动,刚才本不应该迷路,只是睡了一会儿,大脑有些混沌,又着急回去,盲目的往前走,导致迷了路。
这一迷路,脑子就混乱了,再扭转不过来了。
如果不迷路可能也发现不了这个女人,说明这个女人命不该绝,更应该把她救回去。
也说明这是他们的缘分,没有平白无故的发生,每件事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哲理。
只是人的智商达不到那个境界。
这次认真了,顾学义解下脖间的长围脖,说是围脖其实多半时候都是栓在大衣外面腰间,当腰带使用的,宽约六七十厘米,长有两米多三米。
他要把刘诗妍固定在背部,就像背小孩那样,腾出自己的双手以防万一。
“丫头,走起。”
脱掉大衣顾学义上身只剩薄薄的单衣和里面一件线衣。
女人冰凉的肌肤贴在后背,就像背着一坨冰疙瘩,冷的顾学义直发抖。
被他折腾来折腾去,刘诗妍始终没醒来,顾学义非常担心此人会不会变成一具尸体。
就算成一具尸体他也要把人背出去,好像觉得两人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在这个了无边境的空间里,起码现在是唯一的相伴。
两人像被世间遗弃的孤魂游荡在外。
“丫头,大叔的背脊虽然不那么宽厚,但只要你坚强活着,大叔就能把你背回去。”
顾学义有些吹牛,也是心里话。
顾学义把刘诗妍的头拉过来搭在肩头,温暖着她的侧脸,女人微弱的呼吸轻佛,擦过他的脖颈。
顾学义不懂什么叫吐气如兰,但知道这是生的气息,痒痒的,很舒服。
又把两条细长嫩滑的胳膊塞入胸前的衣襟里,能让她暖和些。
两个大衣袖子也被拉到胸前栓起,彻底成了二合一的整体。
一米八个头的男人,体重一百四背着一百斤的重物并不艰难。
一开始顾学义还两手端枪注意着周围,空旷的沙漠使他非常紧张害怕。
越是这种时候越会想到老人们讲的那些鬼故事,越想就越害怕,但也得硬着头皮往前走。
他很后悔看那么多鬼故事的小说,现在置身其中只剩了害怕,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
走了段时间,别说狼群就连动物的叫声都没有,也就渐渐放松下来。
这样的沙漠里因为没草没水源,牦牛、骆驼、羚羊等野生动物无法生存,没有食物链,也就没有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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