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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暮简直要气笑了。
好一个辛辛苦苦,待她如亲生女儿。
她举着手机的手微微颤抖着。
“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是三千块,柳丝丝的却是三百万,这叫‘待我如亲生’?我身上穿的永远是地摊货和批发货,柳丝丝却有满衣柜的当季新款。
每次过生日,我要么是在家里凑合过,要么就是去吃路边摊、大排档,可她柳丝丝,却回回都能享受到高档餐厅的包场服务。”
“甚至在她18岁成人的那天,你们为她办了一场超大的晚宴,邀请了很多圈内好友和权贵;可我呢?我18岁生日那天,你们甚至连一块蛋糕都没有为我准备”
许是被原主的身体和记忆所影响,柳暮竟不知不觉落了泪。
难怪啊,苏墨在她年少时给予的温暖,竟成了她当时的救赎。
所以她才会记忆犹新,到死都心系着那个男人。
回过头看,其实书中的柳晖就是个24k纯渣男。
他应当是不爱原主母亲的,却看上了她的家世。
其实他跟谢如燕早就勾搭上了。
书中写的是,柳晖为了家业“忍辱负重”
,不得已才放弃“真爱”
。
靠原主母亲带过来的嫁妆,盘活了当时奄奄一息的公司。
但他跟谢如燕之间依旧藕断丝连。
更是在原主母亲怀孕期间,经常去谢如燕那里寻欢。
在柳暮出生的第二年,柳丝丝也降临人世。
柳晖也是背着原配,在外偷偷养着他的小情人和骨肉。
所以在原主母亲去世后没过多久,柳晖就迫不及待地将谢如燕母女俩接回柳家。
在外人看来,柳丝丝是谢如燕带来的继女。
实则却是柳晖的亲生女儿!
作者把柳丝丝塑造成了落魄灰姑娘的形象。
她的母亲跟柳晖既然是真爱,那么柳暮所拥有的一切,原本就应当属于柳丝丝。
按原书设定,她就能理所应当抢走柳暮的一切。
可一无所知的炮灰原主又有什么错呢?她真值得一个大写的“惨”
。
大概是不知道说什么,柳晖那边沉默了半晌,才重新有了回应。
“暮暮,你这样说,让爸爸感觉很心寒,其实爸爸也是很爱你的。
之所以对丝丝好一些,是因为她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父爱,童年生活很苦,现在也算是给她点慰藉。”
“你就不一样了,你一生下来,就得到了健全的父爱和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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