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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一番气势汹汹的破口大骂,骂得喉管子生疼,扭过脸硬邦邦“呸”
一声,呸出一口血唾沫。
张错望了眼头顶遮月的黑云。
天已经越来越晚了。
张错终于有了表情。
他皱起眉头,将刀子收回腰间刀鞘,颇有不耐:“我今天、没有时间、和你纠缠。
你走吧。
好自为之,莫要、得寸进尺。”
“好自为之?得寸进尺?”
宋妄听张错这一说,更加恼怒。
他重复这八个字,像重复一个天大的笑话:“张错,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宋妄忽然快速蹲下身,他一口狠狠咬破自己手掌,将糊满血的手心往地上用力一拍:“我告诉你张错,我赶尸一族与闻人听行不共戴天,不仅你等了七十年,我们也等了七十年!”
“七十年前鸣沙山下二百一十八颗人头,这笔帐必须算!
我今天就先宰了你,再去杀了你的好先生!”
宋妄说罢,口中一声大喝,随即碎碎低念咒语。
转瞬间,大地一阵颤动,就见那地面泥土松动,地皮下仿佛藏着一只正在被敲打的大鼓,震得泥星离地,崩起十来公分高。
下一秒,“噗”
得一声,从地下飞快蹿出一只人头来!
称作“人头”
,那是客气。
这颗脑袋面目全非,两只眼眶都没有眼睛,像两个漆黑的创洞,从里头汩汩淌出腥臭的黑脓。
左边头皮掀掉,露出森森煞白的头骨,右边颧骨处一大片皮肤被烧焦,下嘴唇也被剜掉了大半肉。
张错一眼看过去,心头猛得打突——
宋妄这个白痴包儿,竟然召出了一只五百年的鬼尸!
赶尸族赶尸,也擅驭尸,但能驭的尸少见。
首先必是横死的凶尸,再者必是无依无靠,无处埋骨的孤煞之辈,满足这两点后,还要心怀憎恨,死后不肯投胎转世,企图为祸人间的。
这当中抛去一系列不为道的,又需要赶尸族的高手来训化鞭挞,铸香台,烧纸符,与阎王殿商议,从十八层地狱里扣来三魂一魄,机缘巧合,天时地利,才能驭成一只鬼尸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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