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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捡了个女婴回来。”
高井村里的人议论纷纷。
瞎子捡回来了一个女娃娃还没有三天,就连村子里的狗都知道了。
消息能传播的这么快,要感谢总在村头嗑瓜子的马桂桑。
马桂桑亲眼看见瞎子戴着平日里的墨镜,怀里面抱了一个才几个月大的女婴儿,那女婴皮肤雪白,眼睛像黑葡萄一样,又大又亮。
看见了桂桑婶,还冲她笑了一下。
桂桑婶描述:“那孩子笑的,不像是一个普通人的孩子,反而像山野妖精的孩子一样。”
“真的假的?”
“假的我把头给你踢。”
“那也不必。”
桂桑婶又遇到了一个人,继续说道:“瞎子抱了个女娃回去了,那姑娘长得跟他一样俊,说不定就是他在外面的种。”
“啊?瞎子敢做这种事情?”
村子里的人不敢相信瞎子敢背着李大秀做这种事情。
瞎子是十年前从外面入赘来的高井村。
据说,他先是在草原上流浪了一些日子,来高井村的时候,身上还受了伤。
没地方治疗,伤口就溃烂、化脓、长蛆。
没人愿意多看这个比乞丐还像乞丐的人一眼。
是瞎子现在的媳妇儿李大秀救了他。
李大秀那个时候是村里的老姑娘,二十八岁了还没有嫁人。
个子比男人还高,长得倒是挺周正大气,但性格比男人还男人。
有一手好力气,两三百斤的东西轻轻松松的扛起来,都不带喘气的。
最夸张的是,有人说亲眼看见李大秀一拳头打死了一只四百斤的野猪。
就一拳头!
甭管真假了,反正高井村的村民是信了。
爹妈走的早,为了讨生活,李大秀才十几岁就在兴起镇上卖猪肉了。
她是杀猪的一把好手,一头两百多斤的猪,她一个人最多不超过半小时搞定,手上的活干脆且利落。
一个姑娘家,没有双亲的帮衬,居然靠着一把刀、一身力气,挣出了一份家业。
瞎子被李大秀救回来后,李大秀发现这个脏兮兮乞丐居然长得很是不错,当下起了心思,一巴掌拍向桌子,像个女土匪似的:“我今年二十八,缺个丈夫。
我还算有点小钱,卖猪肉的,跟了我,你也不亏。
不说荣华富贵,猪肉肯定吃到饱。”
瞎子一怔,若有所思的侧头“看”
了一下被她拍的摇摇欲散的桌子,然后回头,他的眼睛没有眼珠,只有白茫茫一片。
“我是个瞎子。”
声音意外的好听,像清泉石上流一般。
李大秀想不出来清泉石上流这样的话,只觉得这个男人说话真他娘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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