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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晓有十几年痕检经验,什么样的犯罪现场都见过,什么样支离破碎的尸体都见过。
可惜,在一次出现场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身死魂穿,来到了这个历史无名的朝代,成为同样出了意外猝死的谢春晓。
谢春晓虽无显赫身家,可是父母疼爱,哥嫂和睦。
父亲是县城里的捕头,谢春晓是个从小跟着爹瞎跑的疯丫头,会两下拳脚,活的热热闹闹,无人拘束。
从此谢春晓便换了男装跟着爹,开始了编外捕快的日子。
开始大家只觉得小丫头爱玩儿胡闹随她去,被吓两次就不跟了。
可后来,大家都很佩服,这丫头,厉害了。
谢春晓可以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在案发现场,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蛛丝马迹。
她的一双眼睛,有感恩戴德的人说是一双天眼,有妒忌畏惧的人,说是一双鬼眼。
谢春晓对此流言哭笑不得,封建迷信不可取。
谢春晓站在了人头前。
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将脑袋上的泥土和蛆虫拨去一些,露出了原本的面目。
这是个中年男人,五官端正。
看皮肤状态并不粗粝,生前条件不错。
这个年代的人一般不出远门,山水村牵扯的案件,凶手和受害者,通常都是本地人。
所有案件中,确定死者身份,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死者的身份确定之后,才好围绕死者的各种关系进行排查。
在京城脚下,拦路抢劫杀人是极小概率的事件,更多的是情杀仇杀。
谢鼎喊大家都来看了一遍,可惜无人认识。
“不可能只有一颗脑袋。”
谢鼎道:“大家找一找,看看附近是否还有死者的身体。”
脑袋已经从土里完全挖出来了,从脖子得地方砍断,血肉模糊。
泥土里有大量的鲜血,和泥土混在一起,泥泞血腥。
但是昨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将林子表面的痕迹全部冲淡了,而且这条路人走的不多,却有不少来往马车,车痕混乱,因此找不到可疑的脚印,也找不到零散的血迹。
谢春晓起身定定的看了一会儿挖出头颅的土坑,慢慢的往一旁走去。
其他人提心吊胆的跟着,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
他们知道谢春晓不是在故作玄虚,她是真的能看见。
哪怕地上的血迹已经淡的无可察觉,可只要曾经有过,谢春晓就能看见。
谢春晓走出几十步,不时的停下,捡起一片落叶。
“上面有血迹。”
谢春晓指着被雨水冲刷过的树叶。
谢鼎接过叶子,众人一起去看。
别说,这么近距离的看,这叶子上,似乎还真有一些痕迹。
有人便不由的感慨:“春晓这眼睛啊,真是神了。”
给你一片叶子,拿到眼皮子底下,凑近看着闻着。
和给你一片树林,秋天成千上万的落叶,让你从中将这片叶子挑出来,那可不是一回事。
谢春晓很感激。
幸亏她这是有一双厉害的眼睛,要是有一个厉害的鼻子,大家天天夸她鼻子比狗还灵,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谢春晓顺着地上只有她能看见的模糊血迹走了几步,一指前面一处:“这里,剩下的尸体,应该埋在这里,这地面上有很多血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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