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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到,你不需要找别人了。”
表情可以掩饰,内心的狂喜磨灭不了,过快的心跳加速血液的流通,不经意间,面具下的脸微微红透,只是面具挡着,于情看不到。
“你说的对,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当你的心爱之人。”
“况且,我早已答应过你要当你暖床的下生。”
“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是叛众,我不是一个宽容大度的人,你选了我,就要对我负责,花花肠子该收就收,我希望你明确这一点,还有你得给我时间,我现在不喜欢你,我需要时间来慢慢喜欢你,你能明白吗?如果你觉得对我用强会比较开心,那当我什么都没说,还有,唔——”
不等她一一说完,猛烈的拥抱席卷而来,叛众的力道大的吓人,他身上出奇的凉,被他箍着和抱着座冰山没什么区别。
如果说生前被师弟扮鬼吓晕是最丢人的事,那被叛众抱晕就是她重生后最丢人的事。
酒色欢捉奸叛众你这是在将来的床第之……“啊。”
背好像没那么疼了,模糊记着晕厥前她的后背越来越疼,以至于根本都不敢随便动,奈何某座冰山非要往死里使劲抱她,那一刻简直比伤口上撒盐泼辣还要疼,最后被疼晕过去,煎熬才算结束。
“该死的叛众,下手没点儿轻重,疼死我了。”
从熟悉的天青色被褥里醒过来,身上衣物又沾了血被换掉了,现在穿的白衬宽大,不像是女子的,估摸是情况紧急,叛众便拿自己的衣服凑活给她穿上了。
熟门熟路的披上挂在床头的裘绒,找了一圈,发现叛众不在,但“移山”
搁置在床头,应该只是临时出去了。
等了一会儿,叛众还没回来,有些失望,百无聊赖间,她学会自己找乐子打发时间。
上次没注意更没发现,这屋子有一把玉琴,琴身清透暇长,琴弦波光云影,信手捻弹,声音空灵飘逸,的确是把好琴。
玉琴所在的客桌堆着高高的一摞书,具体内容,满面之乎者也,于情也看不懂,干脆眼不见为净。
那摞书底下压着一张纸,纸上的字迹工整娟秀,一撇一捺尽显写字人功底。
会弹琴,爱看书,写的一手好字,这几点加起来,让于情对叛众的好感度蹭蹭上涨。
如果长得帅,那就更好了,浮想联翩之际,门被人从外面轻轻打了开,连“吱呀”
一声,都跟说悄悄话似的。
叛众提着一个篮盒站在风雪里,外面狂风呼啸,衣服和头发被掀的老高,他穿的单薄,鼻翼间不曾呼出热气,掸掉身上的雪,揭开盖子看,里面还冒着烟,便旁若无人的准备进门。
寻常人家哪能这样迎着冷风吹,搞不好会染上风寒的,“叛众,我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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