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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的梦想。
我叫顾不尚,我喜欢别人叫我尚尚,显得我很可爱。
以前我没有梦想,就喜欢坐在墙根画画,特别无聊。
幸好,我遇到了我失散多年的哥,他叫猪高兴,他比我高,但是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会再长了。
很瘦,一点肥肉都没有。
但是好白,就像我之前在村里见到那头在热锅里煮过的猪,哥的皮和那惨白的猪皮很像,都白的发光。
我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当时见到那张发光的猪皮,我就好想把它带回家,做成一张毯子,天天盖在身上。
但我没拿到,猪皮被别人吃掉了。
从我看到我哥这一刻开始,我就又有了那样的感觉。
但不是把他的皮扒掉做成毯子,而是想把他偷回家,放到供桌上供着,每天晚上都看着他的光皮睡觉。
我一定能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这就是我的梦想。
」祝高兴:“作文不及格。”
他顿了顿,“不,是零分。”
顾不尚皱眉,“为什么,我觉得我写的很好。”
祝高兴看了眼他,拿起铅笔头在纸上写了个「祝」字,“这才是我的姓,不是杀猪的猪,是祝福的祝。”
顾不尚「啊」了一声,“我不会写这个。”
他伸出左手,“你能教教我吗。”
还是个左撇子。
祝高兴无语的把铅笔头塞到他手里,捏着他的手在纸上连写「五个」祝字,“现在会了没?”
顾不尚点点头,“会了。”
时间过得很快。
程封的小会议也开完了,他活动着脖子站起身,“晚上十一点四十,碎石工厂外国王大道上见。
有问题吗?”
“没了。”
“可以。”
这会开的还真一点不避讳,全程出现最多的字眼就是「炸掉」。
祝高兴心里琢磨,眼睛看向了拳台,那黑人被大汉打趴了,已经在倒数计时,他嘴角的血流着,骂声却没停,还是一口的东北腔,“草泥马你个蠢能,给我等着我整不死你”
改作文的顾不尚也早已停下笔,正认真的看他,“你喜欢看打拳?”
祝高兴收回视线,摇头,“我不喜欢看人流血。”
顾不尚突然凑近,张开嘴伸出了舌头,上面的钉子还牢牢钉着,边缘却在溢血,鲜红和粉色交映,透着血腥味的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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