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第1页)

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

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

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

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

你已经吃了?”

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

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

只是,背部横陈着两处突兀的黑红的血痂,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血痂一处在后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处在腰部和臀部之间,足有十几厘米长。

黑红的血痂,映衬得背部越发的白了。

此时,硬梆梆的血痂裂了好几段,鲜红的血滴顺着皮肤蜿蜒淌下,红得触目惊心。

麟墨的心脏猛的一揪,就着季阳蹲着的姿势,把他抱了起来,大步往草木搭建的屋子里走:“伤口裂开了,我帮你上药。”

季阳把手里的湿衣服丢在了草地上,沾着水的手扶着麟墨的肩膀,不介意的道:“不用了,都快好了,用不用都一样,别浪费药粉了。”

麟墨放在屋子的草堆上,顺手就拿出了枯草里面用树叶包着的药粉包,不容反对地道:“别乱动。

做不来可以等我回来,何必逞强。”

季阳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服气地咕哝道:“饿了嘛。”

麟墨不说话了,将季阳的衣服拉到头顶,然后在伤口裂开处均匀的撒上自制的药粉。

热门小说推荐
医道官途

医道官途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

为夫体弱多病

为夫体弱多病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

永恒之门

永恒之门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绝品风流狂医

绝品风流狂医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当明星从跑龙套开始

当明星从跑龙套开始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官狱

官狱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