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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江一民没再犹豫,同意了,“好。”
这事儿自然要写在合同里,好在王奔是个熟手又有模板,改完后梅若华就传给了吴岚看了一遍,很快就签字了。
等着分开后,在车上,梅云帆就劝了一句,“这事儿还是不要牵扯到于婉秋的父母了,听说他们也不接受这个女儿的,直接申请调走了。”
并不是。
梅若华清楚的记得,在纳斯达克敲钟的时候,这对父母是跟着去的,他们与有荣焉。
这次调走不是因为不接受女儿当小三,而是因为于婉秋当小三被叫破了,他们丢脸了而已。
何况,于婉秋在书中何曾顾忌过梅若华的父母,当年梅若华被设计破产,李晓梅和梅望亭变卖全部资产,却没有救回女儿,最终老了却居无定所。
比起他们到别处为官,谁惨?这些,她一定都让他们一个个的感受一下,收割资产,这才刚开始呢。
落魄的搬走吧!
梅若华这人一向有效率,何况也没什么好顾虑的,当时就约好了第二天过户。
其实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如同股权一样,公证到梅若华名下就可以了。
但问题是,这样不对抗第三方,如果夫妻有债务的话,那这部分财产也会要拿出来了抵债。
谁知道江一民能出什么幺蛾子呢,所以梅若华压根就没给他这机会,直接带上了李晓梅,准备将这套房产挂在她名下。
约的时间是上午九点,她俩是按时到的,江一民等了几分钟也过来了。
手续是都带全的,而且梅若华提前领了号,所以办的就挺快的,梅若华交了税后,不多时,房产证就出来了,这次,写的名字就是李晓梅了。
然后这事儿就算结束了。
江一民显然没什么话想说,办好了后就直接要走,被梅若华叫住了。
江一民就站那儿看着她,“怎么?房子到手了,要刺激刺激我啊。”
梅若华才没那么无聊,淡淡的说,“你想多了,我就是告诉你,马上腾房,三天后我收房。”
江一民当即就想骂她:还没离婚呢,那里还住着你公公婆婆呢!
可随后就把话憋住了,提醒她干什么呀?她不是爱打舆论战吗?那就来啊。
她真要敢收这个房子,看看网络上的人还能绕了她!
江一民于是什么都没说,扭头就走了。
李晓梅气得不轻,可也提醒梅若华,“他们住着就住着吧,等着离了婚再收房。
要不闹起来,你肯定不占理。”
梅若华怎么能不知道呢?!
可是她就是不想让他们舒舒服服住着,然后看着日子差不多了,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再大大方方搬走。
她可记得书中是怎么描写原身离开的。
离婚第二天,于婉秋就让人过来收房子了,原身说自己东西多,过两天就会搬走。
可于婉秋怎么说的,“东西多早干什么去了?限你一天,搬不走我就扔!”
然后就坐在那里,看原身收拾东西,看着她狼狈离开这座自己倾注了所有心血的房子,而窗外,是雇佣的工人,将原身精心布置的花园,完全铲除。
那现在轮到她了!
她就是要看他们不舒服。
梅若华就说,“妈,你前几天不是说,老家的张叔,前两天托你给他找个房子吗?”
这都半个月前的事儿了,就是因为不好办,李晓梅才吐槽的,“是,你小张哥哥要结婚了,就想再买一套他们夫妻搬出来住,他说不熟悉,就托我了。”
梅若华就问,“找到了吗?”
李晓梅摇头,“要求高,要小区好,要面积大,还要次新房,最好捡个漏,我说便宜的八成风水不好,他说他才不怕这些呢。
我就把我知道的小区带着他看了看,他看不中,我就没法了,给他介绍了我最熟悉的那个中介,带着他满北京找房子了。”
梅若华就说,“你觉得这套怎么样?”
李晓梅立刻愣了一下,然后就反应过来啊,“你说卖给你张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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