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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混斗者将近二十人,由那三个残废对付显然游刃有余。
瘸腿赖格嘎嘎嘎笑得挺开心,虽然军团提供的钝剑砍不死人,但打个半死不活也足够了。
我和傻蛋双脚陷在沙地里,扬起的沙尘黏到我们汗湿的面颊,钝剑的每一击都激起不同音色的钝响,仿佛我们在演奏一曲重金属交响乐似的。
傻蛋金棕色的头发被阳光晃得扎眼,我用脚狠踹他的膝盖,没有膝头的护甲,傻蛋身形摇晃了一下,那颗傻脑袋终于偏离了光线所及的地方。
我吹了声口哨,当即抡剑接二连三地朝他脖子上招呼。
傻蛋咬牙切齿地说,“决斗时不准用剑之外的攻击,你这个卑鄙小人!”
我加快了挥剑的频率,呲牙笑道,“战争只讲输赢,不讲规则!”
他侧身闪避我向他喉间挺出的剑刃,用小腿困住我的脚,我扯下挂在剑柄上的石头,啪叽朝他脑门砸了一下!
这傻蛋淌了满脑袋血,两只眼睛仿佛浸泡在血水里似的。
我躲过他朝我腋下刺出的剑,想将他绊个踉跄,但这家伙的双腿就似焊在沙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他扯住我的腿,将我甩到了一旁的沙坑上,我就地一翻,滚着满身沙尘,嗅着他脸上鲜血的味道再次兴奋地与他扑打在一起。
他的剑术很精湛,但木讷古板,很快我就摸清了他的套路。
“左!”
我叫道,快活地挡开他朝我袭来的左侧的攻击。
傻蛋双眼微睁,我已趁他这一瞬的犹豫如离弦之箭猛扑上前!
我连呼吸都忘在脑后,将动作交给我嗜血的本能。
钝剑刺耳又美妙的碰击声就像打碎了无数块玻璃。
不要给莱蒙·骨刺任何可乘之机,我想在今天之后,这个道理一定令这傻蛋终身难忘。
他防御着我猛烈的攻击,要不是臂力惊人,腿脚扎实,早他妈完蛋了。
傻蛋布满血丝的眼睛与我血红的双眼对视,剑刃顽强有力地抵住我的剑锋,从齿间迸出几个字,“现在是规则,将来是军纪,我决不许你撼动它。”
我狞笑道,“战士需要一致的目的来引导,而不是什么狗屁的军纪约束!
你们冬霆军还真自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军队么?连国家也守不住的冬霆军,和一群守不住羊群的狗可没什么区别!
只不过狗只会汪汪叫嚷,你们还会嚷什么‘正义和公理’呢!
你们杀了多少迟暮帝国的奸贼?杀的有我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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