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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严于律己也没宽以待人。
沈家的男人都家暴。
沈景遇的步伐极快,要不是穿着西装,只怕他都能跑起来了。
进了门便是往右边拐,奔着春姨的房间就去了,一脚踹开门就开始解皮带,便是门也没关就开始挥舞,边抽还边骂骂咧咧的。
这个时间,楼上姑娘们大多是还在睡觉,听见这声音虽然被吵醒了但也只是堵上耳朵接着睡,唯有左边第一间里走出来个穿着暗红格子旗袍的女子,把手撑在楼梯扶手上,饶有兴致地听着。
这女子算是花坊的老人儿了,花名叫水仙,平日里,在对面的小都会歌舞厅混口饭吃,好给花坊交租金。
她出来,自然不是为了劝架。
开玩笑,沈景遇那种人,谁能拦得住!
自然是。
。
。
。
。
。
她和春姨又有仇啊~ 而且这过节,大了去了。
她来这里的当天晚上,就出了事。
那死男人一点也不温柔,血流得跟杀猪似的。
而且她还是被春姨骗过去的。
本来嘛,这在九十六号也不算个什么事,住左排宿舍的姑娘们,但凡不是什么礼物,第一夜都是沈景遇的。
但也不知道沈景遇是抽了什么风,除了新来时的“照顾”
,居然连着宠了水仙三年,三年里,春姨可谓是给她找了不少麻烦呢。
曾经,水仙很想把时间拨到十年前,她宁可死也不会跟着“老板”
来近滨。
那时,她不过十八岁,一路逃到虹凌,靠给人浆洗衣服为生。
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位很温和的绅士开始慢慢和她套近乎,那就是“老板”
了。
就是这位“老板”
,把她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一栋小别墅里。
一直到半年之后,才放她出来。
重获自由的那一天,她第一次知道那位绅士的身份。
一般的时候,“老板”
很少来别墅看她,但是那天既不是星期一也不是节日,他却过来了。
她遵从着西餐礼仪乖顺地吃过早饭,抬头的一瞬间却看见了“老板”
。
那时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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