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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宁收回目光跟红月说话:“这大角鹿看起来很温顺,要是能用大角鹿给我们部落翻地该有多好啊!”
又在心里暗戳戳的跟系统聊天:“组成商队也很不错啊!
它们耐力好,跑得也快。
完全可以带着大角鹿在各个部落之间做买卖。
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中间商,赚取一些差价。”
系统的声音在姜宁心中响起:“确实,大角鹿的力量和耐力是长途运输的绝佳选择。
它们的强大力量可以轻松地承担起沉重的货物。
大角鹿的性格过于温顺,这是它们的一个优点,因为这使得它们易于驯服和驾驭。
但同时,它也是一个潜在的缺点。
如果商队遭遇攻击,大角鹿可能不会像别的凶兽那样能进行凶猛有效的反击。
因此,在组建商队之前,我们必须优先考虑商队的安全问题。”
姜宁赞同:“你说得很对。
大角鹿攻击力不足,再加上我们部落的天狼就攻守兼备,配合得刚刚好啊,冬天再拉个雪橇,既能装货又能拉人,没准还能在原始社会开一个游乐项目,美滋滋~”
系统:“……”
系统:“算盘珠子好像蹦我数据库里了。”
姜宁不再理会系统,红月还在一旁讲话:“大角鹿部落肯定不会同意的,他们的大角鹿虽然温顺,但是体型摆在那里,一群大角鹿一起冲锋,就算是我们狩猎队也要避让。
只是他们的大角鹿数量太少,所以他们部落实力不强。”
听到这里,姜宁有些好奇:“数量太少?他们部落有多少人?”
红月想了想:“大概有个一百多人吧?大角鹿就更少了。
从交易会去采盐的路上就能看见他们部落,他们部落居住的那个地方有个草原,从那边走的话经常能看见他们的鹿群。”
姜宁叹气:“跟我们部落离得这么远啊。”
“是的,如果只是想用来翻地的话,部落之前抓的那两只小水牛,养到现在也很听话了,再套上姜巫您制成的犁,现在族人们翻地也轻松多了。”
之前姜宁说要在部落养一些活物,酋长就安排人去抓了一些回来,其中就包括这两头小水牛。
本来抓的是大水牛的,只是大水牛野性难驯,姜宁忍痛把它们做成牛肉干了,第一次做没经验,火候掌握得不太对,有点费牙。
部落里的那些兔子已经生了一窝又一窝,为了给它们做笼子,树都砍了不少。
长尾雉现在也学会了在固定地方下蛋。
现在部落的小孩儿每天都能去雉那里领一个水煮蛋当零食。
部落种植的田地又扩大了许多,采集队挖回来了一些野菜试着在部落里种植,也成功了不少。
原始人其实很聪明,只是他们之前没有种植的这个概念,一旦领悟到种植带来的好处,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他们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农业文明。
需要翻耕的土地变多了,部落没那么多人手,姜宁便趁着不用狩猎的时候,抓紧时间把犁做了出来。
这个犁直接照着曲辕犁的样式做的,只是根据原始人和天狼的体型仔细调整了犁的尺寸。
为了更精确地做出这个犁,她还自制了一把木尺,以食指第一指节为三公分,先凑合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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