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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蝶影姑娘先去了,灵旭大夫,大概不忍心让她孤单一人,要去天堂陪着她吧。”
“哦……好可惜啊,他们去了,江南没有好大夫了。”
孩子满脸惆怅。
“怎么会呢?江南还有医仙医圣!
医仙是灵旭大夫的徒弟,继承了妙手回春堂的医术;医圣在医圣谷都千百年了,医术代代相传。
不过,医圣谷距离江南,毕竟有些远了,还是妙手回春堂看病方便。”
“真好!”
孩子感慨,道:“妈妈,我以后也要当医生!”
“这个想法很不错。
但是,当医生很辛苦的,要读很多很多医书,记很多很多东西,还要四处采集药材,积累经验,对症下药,对每一个病人负责,研究疑难杂症……你确定?不怕吃苦?”
“我才不怕呢!”
“我想成为和医仙医圣一样的好医生!”
妈妈看着孩子红扑扑的小脸,坚定的眼神,赞许地点点头。
“妈妈很支持你!
你若努力,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医生!
也一定会造福江南百姓的!”
“嗯!
妈妈,我一定努力!”
“走,我们去拜拜灵旭蝶影大夫,让他们保佑我家小可爱成为一个优秀的医生!”
……天空,阴沉昏暗。
很多人,手捧花束,自觉地排成长龙般的队伍,献花,祭拜。
十年了,每年清明,如此,已成为常态。
蝶影和灵旭的墓碑前,永远守候着三人——医仙,医圣,和戮王。
来祭拜的百姓,纷至沓来,他们都认识医仙,鲜有人认识医圣,而戮王,无人相识。
可是,他们认定,这三人,定是灵旭和蝶影生前最亲密的人。
他们从日出守到日落,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修长,被墓碑边盛开的鲜花环绕,是清明世界,江南最美的风景。
白日里,若有淅淅沥沥的小雨滴落,他们三人,便撑起两把大大的油纸伞,将一把轻轻放在两座石碑上,另一把供他们遮雨。
十年来,风雨无阻,相约此墓碑。
这,是他们三人坚守的执着,也是约定一生的承诺。
一日,匆匆而逝。
墓碑边的鲜花,盛放得愈加绚烂。
“走,喝酒去!”
男子一声提议,三人便同行至于小屋。
青梅煮酒,酒香弥散,溶解了世间沧桑。
“敬灵旭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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