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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魔法部迅速展开调查......证据显示,莫芬冈特的魔杖上有阿瓦达索命咒的残留魔法痕迹,而他本人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她停顿片刻,深吸一口气。
这是案件的全部叙述,而她必须从这里找到漏洞。
“第三部分:案件疑点”
诺拉的笔尖在纸上划过,逐条写下疑点:
威森加摩给莫芬冈特定罪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莫芬冈特承认了罪行。”
“现场有他魔杖的魔法痕迹。”
“证词和记忆完全吻合。”
诺拉抬头看了看堆积如山的资料,真相藏在细节的裂缝中:
“莫芬冈特作为一个反麻瓜分子和纯血主义者……倾向于使用公开、具有影响力和威慑力的方式,传播纯血思想。
采用阿瓦达索命在深夜悄悄杀害里德尔一家与其观念及一贯行为不符……”
“……据当地吊死鬼酒馆老板的描述,莫芬冈特是个酗酒成性的人。
他每日靠赊账喝酒,甚至变卖家族财物来购买酒。
他的酒后状态十分狼狈,通常歪歪扭扭、口齿不清。
案发当日,莫芬被目击在酒馆喝酒,出门时还摔了一跤,扭伤了腿……”
“一个醉酒且跛足的人,如何能悄无声息地潜入里德尔府完成谋杀?更何况,他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这与其醉酒状态完全不符......”
诺拉稍作停顿,望向窗外深沉的夜色,转回头继续写道:
“......案发当夜的目击者证词。
里德尔府豢养的三只猎犬在案发时毫无反应,而因战争长期失眠的园丁弗兰克·布莱斯也声称整夜未听到任何异响。
这些都与莫芬冈特案发前的情形相矛盾。”
最后,诺拉握着笔,略显急促地写下:
“莫芬冈特此前的两次犯罪后表现也值得深思。
一次是他让其父为其顶罪,另一次则在傲罗调查时公然反抗并袭击了傲罗。
然而,本案他在杀害里德尔一家后却并未逃离,而是选择回到冈特老宅睡觉……并在审讯时主动承认了所有罪行……”
诺尔写下最后一章的标题:
“混沌咒的原理及对本案证词采信度的影响”
“混沌咒在1864年由女巫拉德福德发明,最初被用于修改或消除目击到魔法事件的麻瓜的记忆。
然而,这种魔咒因其复杂性和潜在危险性,被认为是最难追踪和辨别的记忆修改手段之一。”
“根据波平斯教授的研究,混沌咒的使用通常会产生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植入的记忆会留下无法弥补的细节漏洞......莫芬冈特的证词中,虽然详细描述了杀害里德尔一家的过程,但他无法解释自己是如何前往里德尔府的,也记不得自己如何离开。
这种断裂式的记忆非常符合混沌咒的典型特征——即修改后的记忆常常缺失重要的逻辑衔接。”
“会与受害者真实记忆产生冲突,有多处前后矛盾......莫芬的证词中反映了明显的矛盾。
例如,他在一开始提到自己喝得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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